您好,欢迎访问司盟企服官网!

登录 | 注册
退出

司盟企服

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下载司盟企服APP

  •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扫码咨询客服

139-0247-2521

版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发布时间 : 2023.03.13 14:03 浏览 308

法定许可使用可以有偿使用他人作品而不经著作权人同意。因此不管是著作权人还是使用者都需要了解法定许可适用到底是指什么,还有法定许可使用有哪些适用的情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法定许可使用适用是指什么以及法定许可使用有哪些适用情形。

一、版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版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版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版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版权人依照版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版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版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版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版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二、版权法定许可与法定许可区别

法律规定以特定方式或根据某些条件使用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须向作者支付报酬的制度。与法定许可制度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直接由法律规定,无须事先申请或通知版权人;法定许可则必须事先申请和正式授予。目前各国版权法中规定的法定许可制度一般局限于音乐作品或音乐戏剧的表演以及商业唱片的重复使用。

(前)苏联相关法律规定法定许可适用于:公开演出已出版的作品;以胶片、唱片、录音磁带等方式公开复制和发行已发表的作品;作曲家利用已出版的文学作品创作有文字的音乐作品;在工业产品中使用造型工艺作品和摄影作品等,英国版权法规定:只要一部作品已经由作者同意而被某个录制者制成唱片发行,其他录制者就可以不经作者同意而直接进行录制,但录制后必须向作者付酬。

中国版权审判实践一般认为,它适用于:

(1)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

(2)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凡在上述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版权人同意,但应向其支付版权使用费,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版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法定许可的展望?建议

首先法定许可的范围应有所扩大。首先是合理使用仅限于自己使用、私人使用、公务必要范围使用等情形,其余的均应取得协议许可、法定许可或法定许可,使作者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并保护其他方面的权益。其次是反对市场和通讯空间垄断,保证作品低成本有效传播,保证公众以合理费用获得信息。最后是保证传播者对其创作的演绎作品享有权利,中美目前对此都重视不够。对劳动创作成果给予保护是一般法理,否则会助长传播市场的不当竞争和侵权现象。

以上就是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介绍的版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的相关知识,版权的法定许可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使用他人作品;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已经在其他报刊刊登的作品;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司盟企服客服。

上一篇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主要情形

下一篇

版权法定许可具体情形有哪些

遇到“
版权登记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版权登记代理人
当前在线
60分钟无限追问
耐心解答
7x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浙江杭州分部:杭州市滨江区浙农科创园5号楼1311室

官方服务

139-0247-2521

APP下载

企服行业 加盟入驻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05 - 2024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39-0247-252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