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已被欧盟移出灰名单并升级至白名单
发布时间 : 2024-02-23 00:00:00 浏览 1051次
2024年2月18日,欧洲联盟(「欧盟」)财政部长发布对欧盟非合作税收管辖区名单进行重大变更。BVI被以为已实行对欧盟的任务,所以从「灰名单」中移除并升级至「白名单」。BVI现在已被欧盟认可为完整符合税收目标的司法管辖区。

BVI经济本质守则更新
2024年1月1日,BVI通过《2024年经济本质(公司和有限合伙)法》(「法案」)。法案规定在BVI从事一项或多项有关运用的法人实体,一定要在BVI有充足的经济本质。
随后,BVI国际税务局(「ITA」)于2024年2月10日公布了最新版本的《经济本质守则》(经修订守则)。经修订守则为法案提供了更全面的说明与论述。于2024年《实益受益关係安全搜索体系(修改案)(第3号)法》生效时,经修订守则亦正式生效。经修订守则与前版本没有太大区别,但仍有必要了解载列于本文附录中的重要修正。
BVI经济本质申报
法案指出,在财务期间从事任何有关运用的有关实体是属于经济本质政策的规范围。所以,有关实体需在该财务期间停止后六个月内,透过其BVI注册代理在数据库内输入指定信息,即包含有关营业额,支出和营运资料等。
据我们了解,更多有关经济本质申报条件与提交期限的全面信息将于短期内宣布。
BVI经济本质分类
鉴于ITA期望BVI法人实体能为分类提供一些详细证据和保存所有有关的全面信息与文件以进行申报和符合有关申报条件,BVI法人实体应立即透过进行属规范围或属规模外的分类并收集有关信息与证据,便于评估法人实体的申报责任。
我们在此提示各董事们应对他们的BVI法人实体进行分类,并了解法案所规定的有关任务。
我们能怎么帮助?
有可能属规管规范围的法人实体应立即评估其是不是参与有关运用,并採取办法保证已根据有关法案,包含:
肯定实体因从事有关运用而对应须满足的经济本质条件;
肯定与收集信息和证据,以满足申报条件。
无意符合本质条件的法人实体可以:
结束或更改其业务运用,使其不再落入受规管规模;
证明其为BVI以外其他司法管辖地区的税务居民;
考虑转变业务架构;
或将实体清盘。
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