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标申请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 : 2024-11-06 09:09:00 浏览 1363次
加拿大商标申请注意事项
加拿大商标申请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必须注册才能使用商标的商品/服务:贵重金属。

二、申请人名义。只能有一个申请人,如果是两个申请人共同申请,那么这两者必须是合伙人关系或有法律关系的联合公司。
三、检索商号。即使没有注册,也可以被视为商标的在先使用,但前提是,该商号必须以商标来使用。
四、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不能用来描述商品/服务。
五、商标中含有bank,并且服务包括银行服务,申请人必须是经过授权使用该bank字样。中含有mail,letter,andpost,并且服务包括邮寄服务,申请人必须是经过授权使用该等字样。
六、与下列标志相同或近似不得注册(禁止性规定):
a.皇家/皇室标志(盾冠杖等)
b.总督的任何标志;
c.任何指向商品/服务的来源是皇室或政府的;
d.加拿大的国旗国徽或地区旗帜徽记(包括已弃用的),其他国家的国旗国徽及徽记等,政府间组织的旗徽等;
e.红十字、红新月、红水晶、红狮子、红太阳(伊朗的红十字标志);
f.政府部门标志;
g.不道德的,令人反感的词语/图形;
h.导致他人与某个活人/死亡未满30年的人产生关联的;
i.任何大学名称;
j.获得皇家特许或政府特许或大学许可的除外(针对这些机构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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