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想申请驰名商标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 2024-11-02 09:45:00 浏览 226次
很多企业在自己的产品被大众喜爱,获得了公众的支持后都会选择申请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往往也会让消费者觉得这个企业的产品质量优良,企业名声提高。通商标不同,国家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拥有驰名商司盟企服址域名也会受到比普通商标更严格的法律保护。

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一下申请驰名商标应该具备什么。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申请的驰名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商标设计具有独创性;
(2)商标使用时间较长;
(3)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质量优良且稳定;
(4)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广,且销售量大;
(5)该商标的广告投入与商品销售量或服务收入成正比增加;
(6)在有关国家注册了该商标并销售使用该商标指定的商品或开展经营服务;
(7)在同行业中有很高的知名度和信誉;
(8)为相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熟知。
申请驰名商标的步骤:
推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向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告知申请人;
认定: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为本省著名商标的,由省工商局颁发《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申请驰名商标应该具备的条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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