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4-11-15 03:15:00 浏览 232次
商标局负责认定驰名商标《规定》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商标所有人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申请《规定》第四条:“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 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要求《规定》第五条规定了以下七个方面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和要求: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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