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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的三种情况

发布时间 : 2023.06.25 17:54:36 浏览 534

即使你通过商标申请获得了商标权,也不意味着你可以长期拥有商标权。除了每10年续展外,商标也可能被撤销。今天,重庆商标注册将简要介绍三种可能导致商标撤销的情况。那么,商标撤销的三种情况是什么呢?接下来,司盟企业服务将带您了解相关内容。

一、商标撤销三种情况

(1)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应当撤销注册商标,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1、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标志的;

2、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2)注册商标有下列情形的,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撤销注册商标。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限制:

1、复制、复制或翻译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

2、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被复制、复制或翻译,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3、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商品不是来自该标志标记的区域,误导公众。但是,善意注册的除外;

5、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先注册他人使用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商标。

(三)连续三年申请撤销注册商标有两种方式: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商标持有人收到商标撤回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并提交三年内使用商标的证据。逾期不提交的,或者提交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使用商标的,商标局将撤销商标,任何人都可以注册。

商标撤销的三种情况

二、法院能否直接撤销商标注册?

注册当事人拒绝接受商标局撤销商标审查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有权判决撤销商标的决定。

《商标法》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不接受商标局撤销或者不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审查。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五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审查,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审查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和审查决定生效。

三、申请撤销商标注册的手续怎么办理

1、商标撤销申请条件: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2、商标撤销申请材料:

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以纸质方式提出的,应当打字或者印刷。以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网上申请相关规定。

2.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3.填写要求详见《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办学许可证、期刊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无效。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2.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3.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直接办理有经办人的,应当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原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当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名义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并同时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名义变更证明文件原件。

(六)交回《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因污损、丢失原因未能交回的,应当在《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申请书》上注明。

(七)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或者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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