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商标注册的审查标准有哪些 时间:2025
发布时间 : 2025-03-20 00:00:00 浏览 477次
根据《马德里协定》:指定丹麦的商标国际注册具有与该商标在丹麦注册相同的法律效力。值得注意的是:丹麦的商标申请也适用于格陵兰岛和法罗群岛。那么丹麦商标注册的审查标准有哪些呢?

只要审查完成则商标就会进入为期2个月的异议期。如果到期前并没有提交任何异议,那么商标就能够最终取得注册。
而商标申请异议是可以基于冲突的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且也可以基于商标不具有显著特征或具有误导性、混淆性或诋毁性活侵犯著作权,姓名、公司名称的在先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理由。而且未经授权使用受国家保护的徽章、标记等的国际规则也一样可以成为提出异议的理由。
丹麦国家的商标注册授予持有人在登记范围内的产品和/或服务上独家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持有人也有反对后继构成冲突的商标的权利——就混淆性相似商标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申请海关当局查没进口仿冒品的权利、商标授权和转让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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