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他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 : 2023-06-10 03:44:54 浏览 990次
作为他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得不承担法律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可以在内部签订挂名协议,但需要在外部承担法律责任。挂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不会进监狱,这取决于公司是否犯罪。
一、如何为他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对他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办法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可以与实际控制人签订挂名协议,以规避内部风险。明确与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免责条款。但是,外部人不能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当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认缴的出资额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认缴的股份负责。
第四条
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经理等权利。

二、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但不可以是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通则》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责任有以下情况: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民法通则》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民通意见6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由有关部门决定处理;对构成犯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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