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不配合股东注销公司怎么办?
发布时间 : 2023-06-10 03:49:20 浏览 1664次
公司法人不配合股东注销公司的处理方式是与法人协商,以股权转让代替注销,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找行政部门沟通解决,召开股东大会,办理强制注销手续。
一、公司法人不配合股东注销公司怎么办?
公司法人不配合股东注销公司的处理如下:
1.与法人协商,以股权转让代替注销
法人不愿意配合注销,可能是想继续经营公司,所以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下,可以将被注销企业的股权转让给法定代表人。这样可以避免后续的清算注销程序,省时省力。
2.作为债权人申请破产
破产是公司注销的主要条件之一。法人不配合的,可以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然后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清算后注销。
3.与行政管理部门沟通解决方案
解铃时必须系铃人。由于目的是办理注销的工商变更登记,可以尝试与行政部门沟通,在符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寻求具体流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的帮助。
4.解散股会决议
召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的股东可以投票通过。这里的三分之二不是人数,而是占股比例。
5.强制注销
办理强制注销手续,无论法人不配合还是联系不上,都可以强制注销。

二、担任法人风险大吗
担任法人风险大,法人代表要承担企业的责任,企业违规、偷漏税、企业负债等一切与企业有关的责任,最后都要法人代表承担!严重的还要承担刑法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消、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你作为你们公司的员工,最好拒绝你们老板的要求。
三、开公司法人年龄限制范围?哪些人不能当法人?
年龄限制是必须年满18周岁,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作为依法律规定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 综合我 国现行有关法定代表人任职的规定, 其一般应具备的条件有:
⑴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⑵必须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法人组织内部成员;
⑶必须是从事法人业 务活动的人;
⑷必须是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⑸必须经法律和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产 生并依法登记注册。但是,已经担任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者,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法人的法定 代表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还有一些特殊的限制,现分述如下:
1.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公司法》第 57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㈠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㈡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 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 期满未逾五年;
㈢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㈣担任因 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 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
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该法第 58 条同时规定: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由于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公司的董事长, 所以,我们认为,本规定虽然仅仅涉及董事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 条件显然也包括本规定所禁止的事项。
2.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 4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 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㈡正 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㈢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㈣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 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㈤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㈥担任 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 自该企业 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的;
㈦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㈧有法律和国务院规 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