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私章由谁保管,企业法人私章遗失补办
发布时间 : 2023-06-10 04:21:57 浏览 632次
企业法人私章由谁保管,取决于企业章程是否有规定。有规定的,应当遵守规定的内容。未规定的,由法定代表人保管或者公司财务部门出纳管理。企业法人私章遗失补办流程包括五个步骤:办理遗失印章手续、办理换章手续、登报无效原印章、取得新印章备案、正式启用新印章。
一、谁保管企业法人私章?
企业法人私章的保管人员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没有规定的,一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实际上由公司财务部门出纳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单独使用,则只代表用户本人,如果与公章一起使用,则代表公司的行为。如果由会计主管保管,出纳使用,到会计主管处取。

二、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有什么区别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三、法人代表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吗
法人代表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可以申请企业破产的主体有三个,分别是债务人、债权人、清算人,而债务人是指破产企业,所以法定代表人是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