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解散条件
发布时间 : 2023-06-13 00:52:51 浏览 457次
法定代表人的解散条件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期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法人合并需要解散的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定解散清算流程是公司设立清算组和清算财产。
一、法定代表人解散条件
解散法定代表人的条件如下:
1.法人章程规定的期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解散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
3.因法人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被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司盟企业服务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期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
(三)因法人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被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法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一个组织,由股东组成。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三、成为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依照《公司法》,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是谁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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