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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注销公司需要股东签字吗?

发布时间 : 2023.06.14 10:35:27 浏览 498

在取消公司时,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破产等申请需要提交材料,所以公司法人取消公司需要股东签字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公司法人注销公司需要股东签字吗?

取消公司不需要股东签字,但股东应当在取消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的解散公司决议中签字。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因其他原因关闭、撤销、宣告破产或者终止营业的,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债务清理完成证明或者清算机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部门批准后,收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收缴公章,并通知其开户银行注销登记。

公司法人注销公司

二、公司被抵押破产后法人怎么办

企业破产前抵押资产处理方式有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关于抵押物能否被其他债权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及查封、扣押对抵押权效力的影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意见》)、《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中做了明确规定。《民诉法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执行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中可以看出:第一,人民法院对抵押权人享有抵押权的资产,可以基于其他民事诉讼和执行的需要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的规定,对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因此,抵押权人不能以资产已被设定抵押为由来对抗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的查封、扣押行为。

所谓资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解除公司法人需要赔偿补偿金吗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主张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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