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同一发明创造专利权可以重复授予吗?

发布时间 : 2024-11-15 11:50:00 浏览 361次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明文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重复授予专利权是不允许的。

有人可能要问了,如果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不同的专利权法,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这种情况下能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吗?

同一发明创造专利权可以重复授予吗?

对于这种情况。《专利法》也有说明,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如果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既然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如果有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该怎么划分专利权归属呢?

答案是专利权会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为我国的专利法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申请时,专利权授予个提出专利申请的人,对其他的申请一律驳回。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专利权是一种排他的独占权,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如果重复授予,就会引起冲突,最后谁也不能行使自己的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