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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权属于谁

发布时间 : 2023.07.07 12:57:09 浏览 349

事实上,如果你是自己创造的产品,你当然需要及时申请专利,因为这样,申请专利的产品可以给你带来一定的好处。当然,产品的专利权也有时间限制。那么,发明专利权属于谁呢?让我们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一下。

一、发明专利权属于谁?

专利权属于申请人

专利权人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在专利授权后为专利权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生产、销售。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有权签署并获得奖励。其他权利属于专利权人。

注意:

(1)专利权可以属于申请人或发明人。有时发明人和申请人可以是同一人,有时发明人转让申请权,发明人和申请人是两人。谁拥有专利权取决于协议。

(二)多个专利权人共同拥有专利权。

(3)从专利法的角度来看,多个发明人没有顺序。但是,如果您想申请职称、项目等,人事部门和项目评审部门的人员将利用阅读论文作者的习惯来查看专利的发明人。

(四)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五)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人,可以是个人或者单位。

任何专利申请都有一个保护期,而且这个保护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大类。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获得专利权,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时期,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共领域,并免费为社会做出贡献。

任何申请的专利都有保护期,保护期有时间限制。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获得专利权,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时期,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共领域,并免费为社会做出贡献。真正的保护开始日期是从申请之日起;换句话说,真正的保护日期不是十年或二十年,而是比这个时间少。我们的专利法也提到了终止日期。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1)未按规定支付年费的;(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的。在这两种情况下,专利终止,当然,有第三种情况,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保护自然结束,所以我们最终总结,专利保护期短于专利期,起始日是专利申请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所有人,但最长到专利期终止日。

  

发明专利权属于谁

二、申请发明专利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发明专利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及连接关系,工作原理。

2.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各元器件名称,及元器件之间的电气关系。

3.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工艺条件。

4.涉及化工设备系统的发明,应当提供各个设备之间的连接关系,具体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设备的结构特征、连接关系。

5.涉及药物发明的,应提供药物的成分、含量、制备方法、临床或动物实验的方法和试验数据。

6.涉及微生物和生物工程领域的发明,应提供须保藏的证明。

三、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哪些内容?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

3、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7、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8、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9、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10、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经过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上述专利法规定的,即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补正或陈述意见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会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驳回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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