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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诉讼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7.07 13:23:18 浏览 367

当人们发明新技术时,往往为其发明产品申请发明专利,根据法律规定,一旦发明专利申请成功,发明人将享有专利权,如果他人剽窃或剽窃发明,发明人可以通过起诉对方保护权利,那么发明专利申请程序是什么呢?下面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介绍。

一、发明专利申请诉讼程序

发明专利,个人约5000人,以起义名义申请约8000人。专利申请的第一份文件的撰写非常重要。这是一项专业性和法律性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专利申请的成功概率和授权后的保护范围。因此,建议委托代理机构。

1、申请

专利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专利局提出申请。

2、初步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尽快公布申请。

3、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

4、登记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性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同时登记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驳回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驳回。

6、复审

专利申请人拒绝接受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拒绝申请的决定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审查委员会提出申请。

7、无效申请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布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审查委员会宣布专利权无效。

8、行政诉讼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拒绝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护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明专利申请诉讼程序

二、什么是职务发明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12条规定:

《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三、驳回发明专利有哪些要求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释义】本条是关于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 专利行政部门在发明专利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以后,仍然认为所申请专利的发明不符合本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释义】本条是关于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

专利行政部门在发明专利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以后,仍然认为所申请专利的发明不符合本法规定授予专利的条件,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 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的;申请专利的发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属于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的;不具有新 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对同一发明已经有过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 求书记载范围的等,应当驳回其申请,不授予其专利权:

专利行政部门在驳回发明专利申请时,应当列举理由,并引证材料。发明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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