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建筑分公司注册流程
发布时间 : 2025-04-27 03:40:00 浏览 165次
黄江建筑分公司注册流程
一、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
1.准备材料: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

办理地点: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二、办理前置审批项目
1.审批内容: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例如,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食品业务的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运输业务的需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
注意事项: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1.材料准备: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四、刻章
1.刻制内容: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刻章地点:在当地公安局备案的刻章店进行刻制。
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办理地点:前往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所需材料: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等。
六、办理税务登记证
1.办理地点: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理。
所需材料: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等。
注意事项: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七、开设银行账户
1.办理地点:选择一家合适的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所需材料: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等。
八、其他后续事项
1.办理社保登记:在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社保登记。
办理统计登记:在当地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
九、分公司债务责任
1.责任承担: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分公司性质:分公司由于并没有独立的法人身份,故而注册时不需要注册资本。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同时,分公司是没有独立的资产的,故而在发生债务关系之前,也需要向总公司报备,如果公司不同意建立此债务关系,那么分公司不得实施此行为。
十、成立建筑公司的条件
1.注册资本: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专业技术人员: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装备: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注册分公司的一般流程
1.名称核定: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工商登记注册: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开设银行帐户: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申领发票。
十二、分公司主要特征
1.设立方式: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财产归属: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法律地位: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的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以及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民事责任: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的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以及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的机关。
名称使用:分公司没有独立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的名称后加上分公司的字样即可。
十三、注册分公司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