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专利类型
发布时间 : 2024-11-07 04:03:00 浏览 1432次
法国专利类型法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Brevet)和实用证书专利(Certificatd’Utilité),由法国工业产权局(INPI)负责受理和审查。
外观设计申请虽然也是由INPI受理,但它未被纳入专利体系,而是作为另一种单独的工业产权,在法国通常由商标代理人处理。

法国的发明专利跟中国的发明专利类似,可以保护产品和方法,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不受专利权保护的客体,例如理论、信息、计算机程序、商业方法等本身,违背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动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在权利要求的撰写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授权)。
与中国相同,法国发明专利最长有效期为申请日起20年,但不同的是,只要经过有限的实质审查,一般提交申请后2-3年可以授权。
根据数据统计,法国的专利授权率非常高,在我们代理的案子中,鲜有被驳回的情况。
而法国的实用证书专利跟发明专利相比,除了在保护期限和审查程序上有所区别之外,在保护客体、可专利性的要求方面是完全一样的。
相比之下,在我国专利法对实用新型的定义上可以看出对其发明高度的要求要低于发明,在确权维权的过程中也是这样实际操作的。
因此,应该说,将法国的实用证书类比于中国的实用新型也并不是十分恰当的。
具体来说,法国的实用证书专利不经过检索程序和实质审查,但其授权速度远没有我们想象得快,实际上,它要经过公布(一般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日的,指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公开,当然,与中国一样,申请人可以请求提前公开)和随后授权公告这两个步骤,因此一般提交申请后1-2年才可以获得授权。
而它的有效期只有短短的6年。另外,虽然在审批过程中无需请求检索,但当权利人想要维权的时候,则需要递交检索报告。
由于以上众多因素,这种类型的专利在法国的申请量极低,这与中国的实用新型所受的待遇完全不同。
在法国,与专利相关的法律规定被收录在了《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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