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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德国专利的步骤

发布时间 : 2024-11-11 12:12:00 浏览 1947次

德国专利商标局负责受理专利申请,总部位于慕尼黑,在柏林和耶拿分别设有信息中心和办事处。

具体申请步骤如下:为提高成功率,申请人应事先调查是否有已注册的相同或类似专利。

申请德国专利的步骤

可在德专利商标局慕尼黑总部、柏林技术信息中心以及专利信息中心查询相关刊物,也可在该局专利信息网(DEPATISnet)进行免费查询,网站收录了全球2800多万项专利,可使用英、德语分类查询。专利律师也提供收费查询服务。

申请资料可向德专利商标局以及该局柏林技术信息中心、耶拿办事处递交,部分专利信息中心代收申请。

专利申请书统一使用德专利商标局公布的P2007号样表,以下材料一式3份作为附件:详细说明各类用途的权利要求书(Patentanspruch)描述性文字与图案、总结文字、发明人情况说明(Erfinderbenennung)。

申请书可使用其他语言,但3个月内应补交经过公证的德语译文。也可按照2003年9月和2004年10

德专利商标局收到申请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收费通知单》。

如果此前就同一发明已递交申请,则自上一次递交之日起12个月内享有优先权。

如已在与德国签署了双边协定的国家申请专利,则以在另一国申请日为优先日期,16个月内告知申请国别、时间、档案号即可。

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如由专利商标局进行检索,应缴纳查询费,申请实质审查的应交纳审查费。

交费方式分3种:在德专利商标局慕尼黑总部、耶拿办事处及柏林技术信息中心缴纳现金;

向位于维登市的联邦收费处(BundeskasseWeiden)转账汇款;授权德国专利商标局从有效账户上扣款。

费用标准如下:申请费60欧元,网上申请减为50欧元;查询费250欧元;审查费350欧元,如已递交查询申请,减为150欧元。

自申请日第3年起收取年度管理费,第3年至第20年由70欧元递增至1940欧元。

德国专利商标局根据专利法第42条内容,分两步审查是否存在授予专利权障碍。

初审确定是否存在明显障碍,即是否具有可在工业、农林业等领域生产或使用的经济实用性;

是否为未通过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公布的新发明;是否只涉及一项发明;申请表格填写是否正确。

申请人可以在申请日7年内递交实质审查申请,主要标准为具有新颖性、不属于现有技术范畴、具有一定的发明性(Erfindungshoehe)。

专利审查处(Pruefungsstelle)初步裁定存在明显保护障碍的,申请人可在1个月内向德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司申请重新审查。

如仍被认定存在该障碍,申请人可向德联邦专利法院申请裁定,之后可继续向联邦法院(Bundesgerichtshof)申请最终裁定。

事实上,近一半申请人初步审查后即自动撤回或不再上诉。

通过审查后,德国专利商标局在专利公告中公布《授予专利通告》(Patentschrift),其中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与图案、授予专利的原因以及所有参考资料的名称,并向申请人颁发专利证书。

如申请人按时交纳费用,并在递交专利申请书4个月内申请实质审查,可在2年至2年半内获得批准,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耗时更长。

德国专利保护期限为20年,起始日期为德专利商标局认定的申请日。自第3年起可每年申请延期,每次延长1年。

根据德专利法第16条第1款和欧洲专利公约(EPUE)第63条,审批时间长、费用高的专利(如需临床试验的药品),可申请补充保护证书,由成员国专利局审查,保护期限最多可延长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