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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配注册分公司的股份?

发布时间 : 2023.05.13 15:35 浏览 156

所谓的分支机构,即总部的附属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业务、资金和人员都由总部管理,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那么,如何分配注册分公司的股份呢?让我们来看看司盟企服小编的介绍!

一、如何分配注册分公司的股份?

这种情况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决议来处理。

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何分配注册分公司的股份?

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要求人数2个人可以吗?

公司法》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七十七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根据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股份公司注册资金的金额多少没有限制。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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