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盟企服
司盟商城
商标买卖
云课堂
司盟甄选
关于集团
AI帮您搜
司盟企服商城
搜索
在线客服
司盟 资深顾问

国际商标注册中的领土延伸

发布时间 : 2025-02-28 07:36:00 浏览 234次

1)领土延伸由商标所有人提出;

2)由国际局总干事通知延伸国,6个月无异议延伸即生效。

国际商标注册中的领土延伸

3)国际注册簿登记日起生效,于国际注册期满失效。国际局通知的领土延伸,“在法律允许的国家内,有关主管机关有权声明在其领土上不能给予该商标以保护。回分两种,一种是涉及到申请的全部商品或服务项目,另一种只对其中的部分。要说明“全部理由”,该理由要符合两条规定,一条是要说明与巴黎公约的原则不相符,另一条是举证说明与被延伸国国家的主要法律相抵触。书一式三份,以书面形式通知国际局。“最迟应于自该商标或领土延伸申请在国际注册簿登记之日起一年的期限届满时送寄”。如果有关主管机关提出的驳回通知书一年的期限届满后送寄通知书未注明宜布国家主管机关的通知、主管机关未签字、未提出驳回理由时,国际局有权不受理驳回通知。到国际局转送的驳回通知书后,申请当事人享有“申诉权利”,并有权向国际局提出申请要求再次审理。后需要增加类别的,应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