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际注册的其他途径
发布时间 : 2025-03-11 06:20:00 浏览 173次
马德里协定》并行的还有一个《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Pro-tocolRelatingtotheMadridAgreementConcerningtheInternationalRegistrationofMarks),一般简称为《马德里议定书》。

《马德里议定书》于1989年6月27日在西班牙马德里通过,于1995年12月1日生效。
德里议定书》共有9个成员国,主要是以美国为首的英语国家。
马德里议定书规定的工作语言为法语或英语。
于1989年10月4日在议定书上签字,议定书自此在中国开始生效。
定书国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其程序与马德里协定基本上是一样的,也是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办理有关手续。
国际注册的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分别有46个国家和9个国家,一共55个国家。
要往这些国家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扩展市场,就必须进行逐一国家注册。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个国家、一个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
来说,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的成员国,或与中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
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共有99个成员国,中国是其中的缔约国之一。
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国家全部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除了这55个国家以外,还有44个国家可以通过逐一注册的途径进行注册。
国际注册是寻求商标国际法律保护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和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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