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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逐一国家注册途径

发布时间 : 2025-05-17 07:36:00 浏览 171次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按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或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协议或对等原则,单独向某一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国际商标注册逐一国家注册途径

过去、现在和将来,申请人都可以采用这一途径向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1989年10月4日之前,一般都是如此办理。

外及地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由于申请人一般不熟悉申请国家的商标法律知识和商标注册的具体程序及要求,因此,大多数国家要求外国人委托本国的商标代理人代为办理,这与我国一样。

委托哪个代理人,则由申请人自己择定。

商标申请人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时,既可以委托其在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或帮助寻找代理公司,也可以自己寻找。

申请国的贸易伙伴代为办理时,双方应签订协议,写明以我方名义申请注册,以防商标权旁落他人。

情况下,我国申请人大多委托我国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一切相关事宜,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然后由商标局的国际注册处向国外申请注册。

办理逐一国家商标注册,不仅手续多、费用高、时间长,而且商标成功注册后,接下来的商标续展、名称、地址变更、转让等相关事务,还需多次委托代理人逐一办理,实在是费时、费钱、费力。

目前我国的申请人一般不采用这途径,而是主要采用商标国际注册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