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国公司分公司的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6-06 03:05:18 浏览 1600次
许多外国投资者喜欢中国市场的大蛋糕,所以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在中国开设公司或设立分公司是可以的,但他们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设立流程。那么,外国公司分公司的设立程序是什么呢?让我们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一下。
一、设立外国公司分公司的程序
1、申请设立分公司。
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的外国公司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目前,受理申请的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提交文件。
外国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时,应当提交有关文件,主要包括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外国公司章程和所属国家的公司登记证。它还包括外国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外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简历和身份证明、分公司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计划、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要求批准的议事记录以及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3、审批外国公司分公司。
外国公司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审批,属于行政许可证,主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审批机关应当依法审查外国公司设立分公司是否符合设立条件。
4、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外国公司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持有关证件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

二、公司设立与设立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公司设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设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2、性质不同
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设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个体与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个体户设立条件1、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2、申请的对象包括: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3、个体工商户办理登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登记费,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对国家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如果相应设立有限公司,就要满足上述要求,如果有一条不符合的话,就不能设立有限公司。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司盟企服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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