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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资本认缴制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 2023.05.16 18:19:22 浏览 250

在现实生活中,注册公司资本可以分为认购制度和实收制度,那么注册公司资本认购制度是什么意思呢?注册资本实收与认购的区别?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注册公司资本认缴制是什么意思?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由公司类型决定,并出台相关注册资本认缴。公司承担的经济责任由注册资本代表,注册资本认购登记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措施。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预许可的事项,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业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以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主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放宽工商登记的其他条件。

注册公司资本认购

二、公司注册地址证明材料

首先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等。

(一)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

(二)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

(三)房屋性质是军产的,则提供《军队房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四)进市场的提供《市场名称登记证》复印件。

(五)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六)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所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

三、公司注册税务登记期限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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