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请注意,应在期限内申请,即自股票支付之日起30日内申请。那么,你知道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过程是什么吗?司盟企服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是增加注册资本流程
(一)增资程序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股东(发起人)出资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注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和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记录;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
二、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全体董事签字)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大会决议(创立大会会议记录)由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流程
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