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投资协议不是必要的,但必须承担投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成立公司需要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一、公司成立投资协议是否必要?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投资协议不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但股东履行投资责任是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投资问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及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
(六)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二、有国家正式工作的人是否能成立公司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所以不能申请创办企业、参与企业经营、参股企业。如果是教师,开公司没问题。如果是履行部分国家公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显然不能参与开办公司;如果你是事业单位却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职工,可以依法入股投资开办公司。
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立公司。根据目前《公司法》的规定,我国设立公司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两种形式的公司,法律未规定其事业单位的限定,因而,只要具备《公司法》的相应条件,事业单位便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且,事业单位成立公司,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开公司。
三、成立公司的标准
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是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对不同类型的公司,法律中规定的设立条件不一样。如果设立公司的时候不满足《公司法》中规定的条件,那自然就无法顺利设立。就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需要以下这些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产生、职权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