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的比例收取。招标代理机构的成立条件是有足够的资金从事招标代理机构的业务活动,专业人员专门从事招标文件的编制和组织评标,并有专业的专家数据库。
一、招标代理公司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公司的收费标准如下:
1.中标金额不足100万元,货物招标1.5%,工程招标1%,服务招标1.5%。
2.中标金额为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为0.8%,工程招标为0.7%。
3.中标金额为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为0.45%,工程招标为0.55%。
4.中标金额为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为0.25%,工程招标为0.35%。
5.中标金额为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为0.1%,工程招标为0.2%。
6.中标金额为1万-1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为0.05%,工程招标为0.05%。
7.中标金额超过1万元,货物招标为0.01%,服务招标为0.01%,工程招标为0.01%。
二、公司成立向工商局递交材料
根据先照后证的原则,设立公司在工商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定代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7、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6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第78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