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设立分支机构的过程并不是很复杂,但设立分支机构并不容易。你需要知道的第一件事是你是否有条件设立分支机构,那么设立分支机构的条件是什么呢?以下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欢迎您阅读。
一、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1、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2、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其次,公司章程和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此外,营业场所使用证书。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承担资产责任的,由总公司最终承担。
二、成立公司资金不到位的后果是什么
前一段时间是有注册资金实缴和认缴制,但是现在成立公司不需要注册资金验资了,所以不管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扫描都会显示公司的注册资金,除非特许行业或者办理特行许可证需要注册资金实缴并且做向银行申请验资报告所以不会有什么后果的,没有规定在什么时候缴纳,而且现在注册资金不限,如果不够钱,可以先不认缴,之后再缴也可以的
如果公司法注册资金不到位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
三、成立公司范围包括哪些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谓须经批准的项目,是指应当具备特定的条件并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时,那么在进行登记之前,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至于哪些项目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