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新公司有五个程序,即当事人提前批准申请名称,办理验资手续,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等待验收审核,通过营业执照、印章、银行账户。
一、成立新公司的程序有哪些?
建立新公司的程序如下:
1.提前批准申请名称;
2.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办理验资手续;
3.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提交规定的文件;
4.领取营业执照;
5.雕刻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
二、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成立的条件一般包括: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具备合法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由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公司设立与成立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公司设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2、性质不同
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