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成立公司的条件是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公司名称、住所等。注册公司不一定需要两个股东。
一、自然人成立公司的条件
自然人成立公司的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5.有公司住所。
二、办理成立公司登记哪些流程
办理成立公司登记的流程: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2.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名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三、公司成立所需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