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团公司不需要清理生产,一般由母公司申请,即携带申请、集团公司章程等材料申请,等待主管机关的验收和审核,即审核证书材料的真实性,经批准登记。
一、成立集团公司需要清产吗?
成立一家集团公司不需要清理生产。集团公司由母公司、子公司、股份制公司和其他成员单位组成。司盟企服提醒您,成立集团公司应由母公司申请,经登记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企业集团登记证》。
二、成立公司范围包括哪些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谓须经批准的项目,是指应当具备特定的条件并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时,那么在进行登记之前,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至于哪些项目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三、公司设立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1、概念不同
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成立是一种公司满足成立条件而存在的合法状态。
2、性质不同
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3、二者与公司登记的关系不同
所谓公司登记,是指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法人团体资格确认的一种法律宣告,是一种公示和监督法律行为。公司登记在本质上仍属公司设立行为,是公司设立这一系列行为的最后一个阶段,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和公司登记的法律后果。
4、效力不同
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它使用权等,而公司设立则无上述人格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