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司盟企服官网!

登录 | 注册
退出

司盟企服

企业微信
  • 司盟企服

    订单进度随时查

    下载司盟企服APP

  • 联系客服

    咨询售后随时问

    扫码咨询客服

139-0247-2521

公司清算公示期不能撤销吗

发布时间 : 2023.05.31 16:25 浏览 192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公司如果经营不善破产的话都是需要经过破产清算的,并且一旦公司的破产清算完成后是需要进行公示的。因此接下来将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司清算公示期不能撤销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清算公示期不能撤销吗

公司清算公示期可以撤销。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公示期不能撤销吗

二、增资扩股协议可以撤销吗

若增资行为被认定为“股”,增资(认缴)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法律后果,以是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而不同。即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则具有了对外公示效力,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形成了信赖利益的基础,若仅仅采用民法典总则及其合同编的规则,则会构成非经法定程序减资的事实,而这是公司法所不允许的。

若增资行为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增资协议的无效(被撤销)或者解除,则可以按照民法典总则及其合同编的规则,返还投资款。但,若投资人被认定为实际股东,则需要承担持股期间目标公司损失。

若是投资人投资目标公司,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若被认定为“债”,无论采取了股权让与担保,还是名股实债的形式。法院均采取了支持由目标公司返还投资人增资款的诉请,而对于投资人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对债权人产生的信赖利益损失导致的纠纷,要么在裁判说理中没有涉及,要么直接明确按照诉讼另案解决的逻辑处理。在此种情形下,就关涉到执行过程中,优先保护哪个债权的问题。

《民法典》第1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566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三、公司被撤销如何清算

在实施强制清算时,清算组成员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可以由下列人员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清算组成员可以更换。

上一篇

如何撤销工商股权变更

下一篇

公司被撤销如何清算

遇到“
公司撤销
”的问题?专家为您解答
平均1分钟响应
胡先生
公司撤销代理人
当前在线
60分钟无限追问
耐心解答
7x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律师解答
还有疑问 ? 已为您匹配一对一专属客服,答疑快人一步~
立即咨询
分部地址
深圳总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 11栋5层 502-505 号
香港总部: 香港九龙弥敦道625号雅兰中心办公楼二期15楼1508室
深圳宝安分部:宝安区松白路336号中港星科技产业园
湖南长沙分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8楼811和804
浙江杭州分部:杭州市滨江区浙农科创园5号楼1311室

官方服务

139-0247-2521

APP下载

企服行业 加盟入驻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7959号 粤ICP备17143321号 Copyright © 2005 - 2024 深圳市中港星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粤B2-20211455 客服与投诉热线:139-0247-2521 邮箱:vip@zgx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