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双重股东诉讼的预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6-13 10:53:07 浏览 987次
对于损害公司利益的相关人员,公司作为诉讼主体起诉,但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为公司利益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是一定的条件,即预程序,只有通过预程序,股东满足一定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然后让我们了解双股东代表诉讼的预程序。
一、双重股东代表诉讼的预程序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提程序,又称公司内部救济,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直接诉讼。股东有权提起代表性诉讼,只有当董事会、监事会收到该请求,忽视行使职权追究侵犯公司利益的责任时。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前提程序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前提程序分为三类: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的,上述合格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监事侵犯公司利益的,上述合格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人员以外的人侵犯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上述合格股东可以书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非股东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吗
按相关规定,虽然不是公司股东,只要不存在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当事人仍然有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相关规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是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巨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能否起诉股东
公司法定代表人能否起诉股东,要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分析,关键在于判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公司是否是同一主体。《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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