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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权的概念

发布时间 : 2023-06-13 11:08:05 浏览 1479次

股东代表诉讼权的概念是公司忽视通过诉讼实现权利时,具有相应资格的股东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的提出人应当是连续180天以上单独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股东代表诉讼权的概念

股东代表诉讼权的概念是指公司有权按照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利益,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

股东代表诉讼权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谁说了算

大股东说了算。大股东是持股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股东;或者其持股虽然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能够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所执行和从事的民事活动要符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股东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股东代表的职责和权限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