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主要条件
发布时间 : 2023-06-13 11:45:52 浏览 1636次
许多公司都是由几个股东创立的,每个人的权益都是平等的。每个股东都依法享有知情权和收益权。股东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以股东为代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你知道股东代表诉讼的主要条件吗?以下司盟企服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供参考。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以维护公司利益,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为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更有效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中国新的《公司法》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建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二、公司法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股东吗
不一定。
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那么,也就是说,起码来说法定代表人应该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股东可以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等。
所以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
三、法人代表跑了,自己不想当股东了怎么办
法人代表跑了,不想当股东了,可以转让股权。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该转让的股权,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那么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也可以转让给非公司股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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