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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吗?

发布时间 : 2023-06-14 06:49:23 浏览 989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以当事人名义的股权往往会因为客观情况的需要而被质押。你知道股权质押需要股东大会的决议吗?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股权质押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吗?

股东向同一公司的其他股东设定股权质量,无需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定股权质量,必须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同意必须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和股权出质的,应当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权。

基金份额和股权出质后,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不得转让。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和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偿还债务或者存款。

股权质押

二、股东会的职权是什么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股东会决议需要多少股东通过

股东会决议需要经过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