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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册的效力如何

发布时间 : 2023-06-12 07:58:52 浏览 1841次

公司成立后,为了有效、快速地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一般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都会设立股东名单。那么,公司股东名单记录了什么呢?如何办理股东名单登记?股东名单的有效性如何?针对这些问题,以下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股东名单中记录的内容是什么?

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录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书册。股东名册应当包括法定内容,不包括的,不得称为股东名册。其法律内容包括:

1、股东姓名、姓名、住所;

2、股东出资额;

3、出资证明编号。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姓名及其出资额;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与第三人抗争。

尽管如此,公司仍然需要确定股东名单,因为公司必须向股东发放股息、发行新股或通知股东大会。因此,作为一种静态把握股东的方法,股东名单的技术体系应运而生。

股东名册的效力如何

二、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

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这就是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在股东名册上记载为股东的人,无须向公司提示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也没有必要向公司举证自己的实质性权利,仅凭股东名册记载本身就可主张自己为股东。公司也没有义务查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向股东名册上记载的名义上的股东履行各种义务即可。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是股东名册最重要的法律效力,两大法系国家普遍认可这种效力。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

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各国公司法一般都明确规定股东名册的对抗效力。例如《日本商法典》第206条第1款规定:"通过受让股份而取得股份者,未将取得人的姓名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就不得以之对抗公司。"第209条第1款规定:"以股份为质权标的,依据质权设定者的请求,公司在股东名册和股票上记载质权者的姓名住所时,作为质权登记(登录质),产生特别效力。"

3、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

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效力,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因此公司向形式上的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余财产、确认表决权、确认新股认缴权,即使该形式上的股东并非实质上的股东,公司也是被免责的。此外依据各国商法的规定,股东名册的免责效力也及于股东的住所等其他记载事项。

公司对股东或者质权者的通知或者催告,发至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住所或者其本人向公司通知的住所即可。如果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住所不准确或者发生变更以致股东不能收到通知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吗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如您需要查阅公司股东名册,请您提供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提供。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除正常股东大会可以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全部股东名册外,没有特殊需求上市公司在每个月只能查看到前100名股东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