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香港律师公证和VIE架构讲解
发布时间 : 2024-02-02 08:27:00 浏览 471次
上期的SCR与CRS政策的科普很多网友表示终于搞清楚了,然后又抛出了新的问题,香港律师公证与VIE架构似乎很难让人看得懂什么意思,希望能够普和一下,其实小编有写过香港律师公证与VIE架构,但许多人可能没时间翻阅往期,小编就做个总结出来给大家看看~一、香港律师公证:香港律师公证是由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与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注册外商投资公司或注册代表处都要办理香港公司律师公证。所谓的香港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又叫香港公司全套公证。就是能证明其资格的文件,一般指的是公司注册成立文件,香港公司主体包含以下文件: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NAR1或NNC1文件。因为香港与内地之间贸易往来日益增多,纠纷难免产生,不管是贸易双方明确协议内地法院管辖,还是预定仲裁裁决,一旦纠纷送到法院或者提交仲裁庭仲裁,就原告(或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上,内地的事务所需要到香港公司注册处查询有关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委托香港律师事务所办理该查档事宜。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内地、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不仅是注册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都需要对香港公司的有关文件进行公证。以香港公司为主体的法律行为,不仅用于是在国内注册外商投资公司或是用于诉讼/仲裁,我们都有必要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办理香港公司公证需要的资料办理香港公司资料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1、公司注册证书确认本或复印本;2、公司周年申报表;3、秘书、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确认本或复印本;4、公司商业登记证书复印本。以上就是关于香港公证的讲解了,假如想了解更多就查阅往期查询哦,下面讲解的就是VIE架构。

二、VIE框架是为了达到目标公司上市的目的,在国内实际经营公司与海外融资主体之间设计的协定管理,通常是指由海外上市公司间接管理的中国国内子公司(简称WFOE)与在中国国内注册注册的经营实体(OPCO)与股东达成一系列协议,实现由海外上市公司通过上述协议来管理OPCO的目的,其诞生主要是为了国内公司避免两个实质性的障碍。1、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在海外上市时存在的障碍2、国内在政策上禁止或限制在某些领域内的海外投资人进入市场的障碍而VIE架构就可以避开这两个障碍,使公司达到上市的目的;三、海外上市搭建VIE架构流程:1、注册海外第一层权益主体离岸公司2、注册海外第二层权益主体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3、注册海外第三层权益主体海外壳公司4、海外壳公司在境内注册外商独资公司(WFOE),并与国内公司签署一系列协议四、而开曼公司作为海外上市主体,与通过WFOE上市的公司签订了一系列控制协议;1.借款协议WFOE向国内公司的股东贷款,股东向公司发展业务注入资金。2、垄断性购买出资权的协议假如在中国法律法规与政策的未来许可收购国内公司,WFOE(或其他海外主体)将享有购买国内公司所有权的权利3、投票权委托协议国内公司股东将国内公司投票权委托给WFOE或其指定代表,保证WFOE对国内公司人员构成与决策的控制力4、垄断性咨询与服务合同通常,WFOE承诺向国内公司提供独家咨询与服务,国内公司以支付服务费用的名义将营业利润转移到WFOE,以红利的形式向海外出口5、股抵押协议由WFOE担保国内公司股东所有的所有权,保证上述协议的履行根据上述协议,国内公司财务报表可以并入上市公司开曼公司。以上就是本期的总结啦,有任何不明白或者想了解更多的就点击关注查阅往期记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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