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做账报税千万不要忽略这些细节!
发布时间 : 2024-02-15 12:08:00 浏览 1090次
①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第一次收到利得税表时间:自成立日后第18个月,收到税表后,一定要在3个月内成功审计报税事宜(财务年结日可自由选择)。

②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报税时间:根据本公司财务年结日,按时递交审计报告和税表。(不同年结日宽限期限不同,详请咨询恒通专业顾问)。
注意:有时因为种种原因,导致香港公司在报税期内没有收到香港税务局发来的利得税表,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公司不用做账报税。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公司应当在报税期限内,自觉成功报税工作。
申报做账前的筹备
①虽然香港条件按年度报税,公司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着手处理账务,一般应在有经营业务产生时就要着手筹备账务资料;
②票据的分类与收拾:把售卖发票、成本发票与费用发票按时间次序进行分类、收拾、摆放。如票据对比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账期间的日期相符;
③承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承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银行月结单和水单;
②售卖票据、发票、合同;
③成本票据、发票、合同;
④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定)、运费等;
⑤其它有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如果有)、固定资产票据。
申报方式
①无运营申报
A、实用情况
在税务局条件申报的评税年度内,公司没有任何商业交易,包含任何银行进出、收取任何收入或支付任何费用。
B、办理程序
当收到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表后,在限期之内填妥和交回。一般收到利得税报税表后到提交,可以在一个星期内成功。
②做账审计报税
A、实用情况
实用所有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
B、办理程序
当收到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后,在限期之内一定要提交报税表连同由香港会计师审核的审计报告递交香港税务局。假如有盈利,在递交审计报告后三个月内会收到税务局的缴税通知书,上面有税金与收款账号。
③离岸豁免
A、实用情况
提供商与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订单的签订进程均不在香港产生;
货物未在香港产生报关、收发货等;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与聘任香港员工;
未在香港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B、申请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