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税务合规:利得税政策指引
发布时间 : 2024-04-14 01:31:00 浏览 1401次
香港一直以来是企业家们开展海外业务的首选地之一,公司成立后主要相关税负为利得税、薪俸税与物业税。香港利得税就是通常所说的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项,下面将对香港利得税政策和申报条件做详细讲解。

课税规模
首先来了解一下香港利得税课税的基本原则。根据香港《税务条例》规定:任何人士,包含法团、合伙业务、受托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纳税。由此可见,香港利得税是根据地区性税收原则课税,课税对象并无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的差别,只有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才须予以征收利得税。
评税基本
香港利得税是以公司净利润(NetProfits)作为评税基本,详细是根据每个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而征收的,而应评税利润须待有关年度完结之后才能明确。所以税务局会在有关年度完结前征收暂缴税。待税务局其后评定有关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并作出评税时,已缴付的暂缴税款会用来抵销所评定的利得税。
此外,如如果公司某一课税年度经营情况不佳而遭遇亏损,亏损被允许结转并用以抵销该行业于随后年度的利润。对于经营多个行业的公司,还可将某一行业的亏损用以抵销另一行业的利润。
税率和计算办法
香港利得税的一般税率为16.5%。从2023/19课税年度开始,香港公司利得税开始实施两级制优惠税率:香港法团(公司)首200万港币的利润根据8.25%的税率计算,超过200万港币的部分根据16.5%计算。
为了防止部分公司钻优惠税率政策的空子,税局规定关联公司之间只能选择其中的一家公司享受两级制优惠税率。
利得税申报
申报时间:新成立的香港公司,通常在成立日后的18个月左右收到第一份纳税申报表,须在收到纳税申报单的3个月内完成第一次纳税申报表并交至税务局;对于非新成立的香港公司,税局一般会在每年4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出纳税申报表,需要在发出日期后的1个月内提交。
申报责任与方式:香港公司每年都有向税务局报税的责任,即便是公司不需要纳税。根据香港公司的经营和营收情况,可以将香港公司报税方式大致分为三类:1、无运营申报(零申报);2、按实做帐审计报税;3、申请离岸豁免。(详细条件和条件可留言详询恒通专业顾问)。
合规提醒
香港公司税务申报是法律条件公司应尽的责任,也是香港公司能够保持存续与运营的必要工作。香港特区是法治社会,对于未和时报税的公司,将会见临税务局的罚款和被起诉至法院,进而影响香港银行账户的应用,同时公司董事股东也会被限制进出入香港。所以,请各家香港公司必须要和时做账报税,以免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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