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标实务走向国际
发布时间 : 2024-12-15 00:00:00 浏览 198次
2020年《商标(修订)条例》于2020年6月19日生效,为马德里体系下IR商标的管理和审查铺平了道路。知识产权署(IPD)修改了商标法律和惯例,并借此机会简化或修改了某些流程,工作流程和形式要求,使商标所有人及其商标服务提供者能够通过以下方式处理和管理其资产组合:更好的便利性和便利性。

下图说明了已经实施的变更或我们可能期望进行的变更。
过去的
现在或不久的将来好处申请表中仅需提供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名称和地址外,还需要在申请表中指定申请人的注册国家和地区(以美国为单位)。助于根据正式记录更好地识别商标的申请人或所有者的来源和注册状态。要求所引用的较早商标的所有者签署的原始同意书。同意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被认为足以解决基于较早标记的相对拒绝理由。申请人节省了等待来自国外的原始同意书邮资的时间,也节省了设保人特别是在Covid限制期间投寄原始信的工作。巴黎公约优先权要求的经过认证的优先权文件(在第一申请国发行的申请书摘录)。注册管理机构有特殊要求,否则将免除已认证的优先权文件。申请人节省了安排发布经认证的优先权文件的时间和成本。注册局将因地址差异而将申请人自己的较早注册商标和具有不同地址的原地址作为冲突商标,除非申请人为注册簿中所有相关商标正确输入了地址变更。由于地址差异,申请人被引为有冲突的在先商标时,无需再为自己的较早注册商标(带有不同的地址)记录地址变更。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可以简单地以书面形式告知TMR,该申请人与所引用商标的所有者是同一实体(受文件证明的约束)。省了申请人为其较早的商标记录记录地址更改的成本。异议表格和文件必须在商标注册处打印,签名并存档。
现在,可以通过IPD在线门户提交异议通知书和延长异议时间。可以避免对手或其代理人到书记官处办公室在办公时间内提交异议文件的需要。注册处的所有听证会都是亲自进行的,除非一方选择提交书面文件。会可以在纸上,口头或通过视频会议或其他电子方式进行。以应付过去一年中Covid的社交距离要求。以不使用为由撤销第三方注册商标的申请人通常必须聘请私人调查人员进行市场情报来提供不使用的表面证据。久的将来,寻求撤销第三方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没有义务在提出不使用的撤销时出示不使用的表面证据。商标的实际使用以捍卫未使用的权利主张,完全是所有者的责任。
这节省了申请人进行撤销前备案调查的成本和时间,这可能是非常昂贵的。
IPD仍在制定《2021年商标(修订)规则》,我们将监视商标制度的变化,并让您及时了解我们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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