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注册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 : 2024-11-22 11:42:00 浏览 915次
一、集体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
2、准备申请书件;

3、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确认提交注册申请;
5、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并领取规费收据。
二、集体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1、商标申请书应使用商标局指定的书面格式。
2、申请集体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按类申请(即1标1类1份申请的原则)。
3、每1个商标申请应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并在商标申请书商标种类栏上注明商标是集体商标。
4、商标图样十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图样必须清晰,易于粘贴,长和宽应当在5?0厘米的范围。
5、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并用打字机填写。书上的申请日期、申请编号一栏由商标局填写。
6、商标注册申请人,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义一致。
7、申请人将商标图样贴在申请书“商标”框内,贴方的方向为指定方向。用字应当书写正确、规范,不得使用错字、停止命名用的异体字、不规范的简化字。
8、填写的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商品和服务项目填写。
9、申请人按规定向商标局缴纳申请与注册的规费。
三、集体商标注册注意事项
1、集体商标注册申请时虽然已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但未附送资格证明或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则由商标局退回,申请日期不保留。
2、申请时虽然已附送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但未指定商标为集体商标的,则由商标局退回,限期补工正。日期子以保留。
3、因申清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件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退回申清人,在申请日期处盖有“补”定印章,补正于续后,申请日期予以保留。商标局驳回并盖有“驳回”字样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不得再次作为申请书件上报。
4、同-申请人的同一商标,已在商品上注册了普通商标,又申清集体商标注册的,该申请人已注册的普通商标不能转让和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否则将按将按规定予以驳回。
5、集体商标的多数申请人缺少注册申请及管理的经验,申请注册之前,申请人如做好事先查询,咨询或委托商标事务所办理其注册申请事宜,将有益于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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