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日本商标注册流程
发布时间 : 2024-11-19 09:04:00 浏览 285次
(1)申请
为了获得商标权,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关条例中规定的表格并将其提交给日本专利局。

(2)未审查申请的公布
提交申请后,日本特许厅将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申请的内容。
(3)形式考试
将检查提交给JPO的申请文件,以查看其是否满足必要的程序和形式要求。缺少必要的文件或未填写必填部分,将发出更正邀请。
(4)实质考试
将检查该申请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商标被认为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因此将被拒绝。
(i)不能使消费者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与属于其他方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商标
(ii)由于公共利益或保护私人利益而无法注册的商标
(5)拒绝理由的通知
如果申请不符合实质性要求,则将发送拒绝理由通知。
(6)书面论点/修正案
申请人可以提出反对拒绝理由通知的书面论据,也可以提出使拒绝理由无效的修正案。
(7)注册决定
如果最终判定没有理由拒绝,则将做出商标注册决定。
(8)拒绝决定
如果书面论点和修改不能消除驳回的理由,并且审查员判断商标不能注册,则将做出驳回决定。
(9)拒绝决定的上诉
如果对审查员的拒绝决定不满意,申请人可以对拒绝决定提出上诉。
(10)上诉审查(针对驳回决定)
由三名或五名上诉审查员组成的机构对拒绝决定进行上诉审查。
上诉审查员的决定称为上诉决定。
在通过上诉审查判断为驳回原因已解决的情况下,将执行商标注册的上诉决定,而在驳回理由被判定为理由不能撤销且商标无法注册时,驳回上诉决定
(11)注册(注册费支付)
支付注册费后,将进行商标权的注册,并且商标权将生效。
(12)刊登商标宪报
至于已注册并生效的商标权,其内容将在商标公报上发布。
(13)反对派
任何人都可以向日本特许厅长提出反对注册商标的决定。
(14)宣告无效/撤销
即使在商标注册后,任何人如果存在瑕疵,也可以对商标无效提出上诉。
此外,如果商标在注册后三年或更长时间未使用,则可能要提出撤销上诉。
(15)上诉审查(无效/撤销)
由三名或五名上诉审查员组成的机构对无效/撤销进行上诉审查。
关于无效,如果上诉审查员认为商标注册决定没有缺陷,他们将决定维持商标注册。如果他们判断授予的决定有误,则将做出撤销商标权的决定。
关于撤销,在权利人无法证明使用该商标的情况下,执行撤销的上诉决定,并撤销商标权。
(16)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对驳回决定不服的上诉决定不满意的申请人,对无效,撤销或维持无效的上诉决定不满意的利害关系方,可以向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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