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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发布时间 : 2023.02.09 11:09 浏览 375

新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是股东人数是特定的,也就是一个人,当然了,法律中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就是以公司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也就是具有有限性。关于新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新公司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注册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注册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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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人有限公司资产的特点

1.股东为一人

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2.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总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是股东人数是特定的,也就是一个人,当然了,法律中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也就是以公司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也就是具有有限性。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专业提供公司注册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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