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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商标的两种情形

发布时间 : 2022.07.11 11:00 浏览 574

现在的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是增强了,其中商标权受到大家的重视,所以大多会对商标进行注册,虽然注册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注册了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有一些情况下,可能要撤销商标注册,那么撤销商标的两种情形是什么意思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商标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撤销商标情形

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在使用注册商标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等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第二种是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撤销商标的两种情形

二、商标申请撤销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三、申请撤销商标可以直接诉讼吗

注册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商标复审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有权对撤销商标的决定作出判决。

《商标法》

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五十五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以上就是司盟企服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撤销商标的两种情形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商标公告是相关部门关于商标的一系操作之后,发布的公告性的文件。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商标公告进入初审公告后的三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司盟企服专业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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