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较低
发布时间 : 2025-03-24 01:33:00 浏览 207次
一是绝对驳回的商标
驳回的形式通常分为两种: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驳回一般是违反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或是商标名称缺乏显示特征,这类商标驳回基本没有做驳回复审的必要。对驳回一般是因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造成的驳回,这类商标进行驳回复审后,只要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很多仍可获得商标注册证。

二是与驰名商标冲突的商标
由于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相比,保护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与驰名商标冲突而驳回的商标不建议做复审。
三是与在先申请的驳回商标重复
商标审核都是人工进行审查,不排除有的商标由于个人审查因素而被驳回。易标易购就有客户遇到类似现象。
2012年9月份,张女士在43类餐饮服务申请杰克薯仔商标,近期刚收到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引证商标杰克牛仔+ JACKCOWBOY和2012年6月另一个体户申请的杰克薯仔商标(同样部分驳回状态,并未做驳回复审),薯仔和牛仔从字形、读音、含义都明显不同,而且张女士已经使用该商标两年多,看起来驳回复审成功率很高,但却被早三个月申请的相同商标受阻,因为商标保护是在先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商标分类且名称相同,在先申请的被驳,后申请的必定不会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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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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