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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 2023-05-27 06:04:01 浏览 597次

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之后,会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那么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什么意思?接下来将由司盟企服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什么意思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什么意思

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根据该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长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也就是说,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不得早于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零1天,不得迟于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零15天。

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什么意思

二、合同解除如何申请清算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看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方式。《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有两种: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如果是约定解除,则双方协商合同解除后的先关事宜。

如果是法定解除,则以合同的履行情况、受损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来确定合同解除后的处理方式。

一般说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应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履行情况,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状态以及该合同对当事人双方的影响。合同解除后,如果当事人不还钱,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三、公司要清算是什么意思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