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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支付破产清算费用

发布时间 : 2023-05-27 06:27:59 浏览 424次

一般来说,破产清算费用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破产清算费用包括破产诉讼费用、债务人相关费用和管理费用。那么谁来支付破产清算费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司盟企服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谁来支付破产清算费?

公司破产清算费用由公司财产支付。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的,应当先清偿。 破产清算费包括破产诉讼费、债务人相关费、管理费。

破产清算费

二、公司合并需要清算吗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公司解散清算的情形

如下情况下公司解散要清算: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