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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程序

发布时间 : 2023-05-27 07:58:02 浏览 408次

只有当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者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公司明显缺乏偿还能力时,才能提出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程序包括四个步骤:成立清算组、接管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结束和公司注销。需要注意的是,债务的偿还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

一、什么时候才能提出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提出:

1.到期债务不能清偿,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司盟企业服务提醒,“到期债务”是指已达到偿还义务期限的债务;“偿还”是指全部偿还;“无法偿还”是指未按期偿还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的资产不抵债当然不能认定为“无法偿还”。

破产清算

二、什么时候要开始公司清算

(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

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三、清算组可以将公司资产直接处置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是有权直接处置公司的资产偿还债务的,但是不得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