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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清算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3.05.27 17:08:56 浏览 537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如果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倒闭,也需要偿还债务。一般来说,第一个需要偿还的债务是员工的工资和赔偿,必须先经营。那么,什么是司法清算程序呢?让我们跟随司盟企服小编了解一下。

一、什么是司法清算程序?

(一)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阶段的工作

如前所述,接管破产企业是清算组成立后的主要职责。《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在司法实践中,清算组成员名单和清算组职责往往在宣布企业破产的同时宣布成立,并书面通知清算组成员所在单位。由于人民法院同级人民政府在破产宣告前做好了必要的准备,清算组宣布成立后,可以立即进入破产企业,投入工作,正式接管破产企业。

(二)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清理阶段的工作

破产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即进入破产清理阶段。破产清算组有义务管理破产企业。这一管理义务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保管破产财产,这是清算组的日常工作之一,旨在防止破产财产人为或意外损失;二是清理破产财产,清理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最终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财产的分配奠定物质基础。《实施意见》第五十六条规定:“清算组接管企业后,应当组织企业留守人员和清算组工作人员对破产企业全部财产进行清点登记,查明企业实际财产总额。《实施意见》第五十六条规定:“清算组接管企业后,应当组织企业留守人员和清算组工作人员对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点登记,查明企业实际财产总额。”可以看出,破产财产的保管和清理有助于保持破产企业的完整性。

(三)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评估阶段的工作

评估是破产财产实现和分配的准备工作,也是破产财产实现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确定破产财产后,破产财产应在出售前进行重新评估或评估。由于破产企业在宣布破产后,可能存在生产经营,由于清算组行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回收权和债权,同时在清算过程中,也可能支付必要的破产清算费用,这将改变破产财产,使企业在破产宣告财产和清算工作进入评估阶段,因此,为了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价值,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必须清理评估。评估结果是处理破产财产时确定价格的依据,是分配破产财产的前提和依据。

(四)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实现处理阶段的工作

破产财产清理评估完成后,清算组应当变价处理破产财产,即按照法定条件和方式将破产财产中的非金钱财产转让给他人的过程。由于破产财产的分配是基于金钱分配的原则,只有在破产财产价格变化后才能实现金钱分配,因此决定价格变化是破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实际上是财产清算的最后一个环节。

(五)破产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和破产程序终结阶段的工作

破产财产分配是指清算组将属于破产财产价格,按照清算顺序,以一定比例,平等清算程序,是破产财产清算阶段的最终工作,也是破产程序的最终目标和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原因。

  

司法清算程序是什么

二、债权人可以提出对公司的强制清算吗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未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包括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及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等情形),债权人或股东可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判决生效后。

三、怎么成立清算小组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上述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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